1、当发生脱水时尽快去除病因,以利于机体自身发挥调节作用,及时补充丢失的体液。
2、补液应根据其脱水的程度和机体的情况,决定补液量、种类、途径和速度。
3、对于液体能从消化管吸收的,以肠道补液为首选,中度脱水的话需要辅以静脉注射补液,重度脱水则需要从静脉补给,遵循先快后慢的补液原则,补液量,应遵循少量多次的原则。
4、以免除副作用,不能在发生口渴时才进行补液,因为此时体内已失去百分之三的体重的汗液,运动后补液遵循少量多次原则,总量取决于失汗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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