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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性岗位怎样休产假吗

来源:财客网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公益性岗位有产假。公益性岗位是指由出资开发,以满足社区及居民公共利益为目的的管理和服务岗位,公益性岗位和正式职工的产假是一样的,产假和岗位是无关的,只要是已婚女性怀孕生子都会有产假,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法执行。第六十二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产假和岗位无关,和所在地区有关。各地对于产假规定不一样。都是规定在享有国家规定98天产假基础上,再次享有所在地区产假奖励。公益性岗位,也是编外人员,也实行合同制,这跟所谓的合同工一样,在本质上并没有区别,二者的区别是招录对象有所区别。具体的待遇,无法一概而论,只能看实际情况了。 公益性岗位不在行政事业编内,属于编外工作人员。双方签订劳动合同。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第3种观点: 有的,公益性岗位有产假。公益性岗位是指由出资开发,以满足社区及居民公共利益为目的的管理和服务岗位,公益性岗位和正式职工的产假是一样的,产假和岗位是无关的,只要是已婚女性怀孕生子都会有产假,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法执行。第六十二条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公益性岗位有产假。公益性岗位是指由出资开发,以满足社区及居民公共利益为目的的管理和服务岗位,公益性岗位和正式职工的产假是一样的,产假和岗位是无关的,只要是已婚女性怀孕生子都会有产假,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法执行。第六十二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

第2种观点: 一、公益性岗位有年假吗1、公益性岗位也是享有带薪年假的,有以下规定适用:(1)休带薪年休假是职工的一项权利,用人单位应该依法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2)与供职单位签定了劳动合同,建立了劳动关系,受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调整。有权依照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维护权利;(3)年休假问题要主动向供职单位反映,积极主张权利,争取单位的关注和支持。如果年休假问题在单位得不到解决,请依法直接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2、法律依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二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二、公益性岗位有哪些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如下:1、给予用人单位岗位补贴;2、给予用人单位社会保险补贴;3、补贴期限,3年;4、补贴次数。对补贴期满后通过开展职业指导、推荐3次以上就业岗位仍然难以通过其他渠道实现就业的零就业家庭成员、大龄就业困难人员、重度残疾人(有劳动能力)等特殊困难人员,可再次按程序通过公益性岗位予以安置,累计安置次数原则上不超过2次;5、期满退出。对于用人单位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并在补贴期满后转为本单位劳动合同制用工,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规定给予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

第3种观点: 有的,公益性岗位有产假。公益性岗位是指由出资开发,以满足社区及居民公共利益为目的的管理和服务岗位,公益性岗位和正式职工的产假是一样的,产假和岗位是无关的,只要是已婚女性怀孕生子都会有产假,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法执行。第六十二条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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