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1.学生由于生病原因,经校医院提出病情诊断意见和休学建议,由学生向所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休学申请表。2.院(系)领导审批后,报送教务处教务管理办公室。3. 教务处教务管理办公室审核后对符合休学条件者,开出离校通知单。4. 学生凭离校通知单办理离校手续。5. 学生凭已全部周转完的离校通知单到院教学办领取休学证明回家休养。法律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二十二条 学生可以分阶段完成学业。学生在校最长年限(含休学)由学校规定。第二十三条 学生申请休学或者学校认为应当休学者,由学校批准,可以休学。休学次数和期限由学校规定。
第3种观点: 1.学生由于生病原因,经校医院提出病情诊断意见和休学建议,由学生向所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休学申请表。2.院(系)领导审批后,报送教务处教务管理办公室。3.教务处教务管理办公室审核后对符合休学条件者,开出离校通知单。4.学生凭离校通知单办理离校手续。5.学生凭已全部周转完的离校通知单到院教学办领取休学证明回家休养。【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二十二条学生可以分阶段完成学业。学生在校最长年限(含休学)由学校规定。第二十三条学生申请休学或者学校认为应当休学者,由学校批准,可以休学。休学次数和期限由学校规定。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大学办理休学的条件是:1、因病经校医院或者学校指定医院诊断,须停课治疗、休养,时间占一学期总学时三分之一以上的。2、因其他原因,本人申请或者学校认为应当休学者的。申请休学的学生,应填写《学生学籍变动申请单》,因病休学应附有校医院证明,经所在学院(系)审查同意,报招生就业处批准,并办理离校手续,招生就业处发给《休学证明书》。学生休学期间,户口不迁出学校,不享受在校学生待遇。学生休学期满,应于学期开学前向学校提出书面复学申请,经所在学院(系)审查同意后,持《休学证明书》及复学申请材料到招生就业处办理复学手续。因病休学的学生同时应持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书,到校医院体检合格后,方可办理复学手续。学生休学期间,如有严重违法乱纪行为,取消其复学资格。法律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 学生可以分阶段完成学业,除另有规定外,应当在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含休学和保留学籍)内完成学业。学生申请休学或者学校认为应当休学的,经学校批准,可以休学。休学次数和期限由学校规定。第二十六条 学校可以根据情况建立并实行灵活的学习制度。对休学创业的学生,可以单独规定最长学习年限,并简化休学批准程序。
第2种观点: 孩子休学需要办理的手续具体如下:1、学生本人提交休学申请书,登陆孩子所在学校,找到休学手续有关页面,按照程序流程向学校提交休学申请书;2、家长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上写明同意意见并签字,由孩子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3、如以生病为理由,需要县级以上指定医院证明;4、到教务处学籍管理科领取《休学报批表》、《休学程序单》办理相关手续;5、学生将办理完成的手续交回教务处学籍管理科,教务处学籍管理科应当对休学情况进行审查,查证属实的,应当准予休学;6、教务处学籍管理科审核后,开据休学存根给学生,一般休学期限是一年,次数不超过两次,孩子选择休学的,必须办理休学手续,并且由相关机关给予相应的批准,机关不批准的,不得休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一条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的儿童,可以推迟到七周岁。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当地乡镇或者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第3种观点: 办理大学休学需要的手续和证件如下:1. 学生提交休学申请书;2. 家长身份证复印件上需有同意意见和签字;3. 生病需提供县级以上指定医院的证明;4. 到教务处学籍管理科领取休学报批表,完成报批手续;5. 报批表办理后,交回教务处学籍管理科,领取休学证明和休学程序单;6. 学生携带休学证明和程序单,前往各行政部门完成休学手续;7. 休学程序单办理完毕后,交回教务处学籍管理科;8. 教务处学籍管理科收齐所有文件后,在系统上进行异动登记,并给学生休学存根。大学休学的影响:1、学籍状态变更:休学期间,学生的学籍状态会从在读变更为休学;2、学习进度延迟:休学可能导致学生的毕业时间推迟,影响学习进度;3、奖学金资格影响:休学学生在休学期间通常无法获得奖学金;4、社会实践机会减少:休学期间,学生可能错过一些实习或社会实践的机会;5、心理健康关注:长时间的休学可能会对学生的心理健康产生影响;6、复学准备:休学结束后,学生需要准备复学手续,并重新适应学习环境。综上所述,大学生办理休学需提交申请书、家长同意的身份证复印件,如生病还需医院证明,然后到教务处学籍管理科领取并报批休学表,完成后领取休学证明和程序单,前往各部门办理相关手续,最后将程序单交回教务处,由其在系统登记并给出休学存根。【法律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九条对患有疾病的新生,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下同)诊断不宜在校学习的,可以保留入学资格一年。保留入学资格者不具有学籍。在保留入学资格期内经治疗康复,可以向学校申请入学,由学校指定医院诊断,符合体检要求,经学校复查合格后,重新办理入学手续。复查不合格或者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者,取消入学资格。《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第五条入学后三个月内发现患有疾病的学生,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诊断不宜在学校学习的或因某种特殊原因无法正常学习而需要中断学习的,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学校批准,可以保留入学资格一年。保留入学资格者不具有学籍,必须离校治疗。在保留入学资格期内经治疗康复者,应持县级及以上医院出具的康复诊断证明,在下一学年新生报到前,按规定时间向学校申请入学,由学校指定医院诊断,符合体检要求,经学校复查合格后,重新办理入学手续。复查不合格或者逾期未办理入学手续者,取消入学资格。
Copyright © 2019- ckjp.cn 版权所有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