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村长滥用职权谁来管?

2024-11-28 来源:财客网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县委县政府,市里省里都能告。还有检察院纪检委信访办,关键是你要有足够的证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访条例》第九条 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布信访工作机构的通信地址、电子信箱、投诉电话、信访接待的时间和地点、查询信访事项处理进展及结果的方式等相关事项。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应当在其信访接待场所或者网站公布与信访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信访事项的处理程序,以及其他为信访人提供便利的相关事项。第十条 设区的市级、县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建立行政机关负责人信访接待日制度,由行政机关负责人协调处理信访事项。信访人可以在公布的接待日和接待地点向有关行政机关负责人当面反映信访事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负责人或者其指定的人员,可以就信访人反映突出的问题到信访人居住地与信访人面谈沟通。第十一条 国家信访工作机构充分利用现有政务信息网络资源,建立全国信访信息系统,为信访人在当地提出信访事项、查询信访事项办理情况提供便利。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充分利用现有政务信息网络资源,建立或者确定本行政区域的信访信息系统,并与上级人民政府、政府有关部门、下级人民政府的信访信息系统实现互联互通。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首先要整理书面材料,尽最大可能收集滥用职权的证据,把收集的证据以及书面材料一起向派出所的主管分局、上级公安局的督察科、纪检部门投诉;如果没有得到解决,可以向检察院的侦查监督部门(控告申诉科)反映。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九十七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县委县政府,市里省里都能告。还有检察院纪检委信访办,关键是你要有足够的证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访条例》第九条 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布信访工作机构的通信地址、电子信箱、投诉电话、信访接待的时间和地点、查询信访事项处理进展及结果的方式等相关事项。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应当在其信访接待场所或者网站公布与信访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信访事项的处理程序,以及其他为信访人提供便利的相关事项。第十条 设区的市级、县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建立行政机关负责人信访接待日制度,由行政机关负责人协调处理信访事项。信访人可以在公布的接待日和接待地点向有关行政机关负责人当面反映信访事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负责人或者其指定的人员,可以就信访人反映突出的问题到信访人居住地与信访人面谈沟通。第十一条 国家信访工作机构充分利用现有政务信息网络资源,建立全国信访信息系统,为信访人在当地提出信访事项、查询信访事项办理情况提供便利。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充分利用现有政务信息网络资源,建立或者确定本行政区域的信访信息系统,并与上级人民政府、政府有关部门、下级人民政府的信访信息系统实现互联互通。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镇长是镇一级政府的首脑,在镇里仅次于镇党委书记,是第二把手。一般情况下,镇长根据党委、政府的分工,主管经济、财政等工作。镇长的主要权力是:镇政府的法人代表,代表镇政府签字(包括各类对外合同、镇财政的支出、各类费用的支出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 第二十五条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补选常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委员,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副主席,省长、副省长,自治区主席、副主席,市长、副市长,州长、副州长,县长、副县长,区长、副区长,乡长、副乡长,镇长、副镇长,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时,候选人数可以多于应选人数,也可以同应选人数相等。选举办法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决定。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乡镇党委副书记有实权。常委属于一个地方权力最高的几个人。重大决策都是通过常委会决定的。法律依据:《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第九条 党的地方委员会在党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执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同级党代表大会的决议、决定,领导本地区的工作。党的地方委员会应当通过召开全会的方式履行以下职责:(一)制定贯彻执行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决策部署以及同级党代表大会决议、决定的重大措施。(二)讨论和决定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战略、重大改革事项、重大民生保障等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三)讨论和决定本地区党的建设方面的重大问题,审议通过重要党内法规或者规范性文件。(四)决定召开同级党代表大会或者党代表会议,并对提议事项先行审议、提出意见。(五)听取和审议常委会工作报告或者专项工作报告。(六)选举书记、副书记和常委会其他委员;通过同级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产生的书记、副书记和常委会其他委员。(七)决定递补党委委员;批准辞去或者决定免去党委委员、候补委员;决定改组或者解散下一级党组织;决定或者追认给予党委委员、候补委员撤销党内职务以上党纪处分。(八)研究讨论本地区行政区划调整以及有关党政群机构设立、变更和撤销方案。(九)对常委会提请决定的事项或者应当由全会决定的其他重要事项作出决策。第十条 常委会在全会闭会期间行使党的地方委员会职权,主持经常工作。其主要职责是:(一)召集全会,向全会报告工作并接受监督;对拟提交全会讨论和决定的事项先行审议、提出意见。(二)组织实施上级党组织决策部署和全会决议、决定。(三)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报告工作,讨论和决定下级党组织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四)对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组织工作、纪律检查工作、群众工作、统一战线工作、政法工作等方面经常性工作中的重要问题作出决定。(五)按照有关规定推荐、提名、任免干部,必要时对重要干部的任免可以征求党委委员意见;教育、管理、监督干部;研究决定党员干部纪律处分有关事项。(六)对应当由常委会决定的其他重要事项作出决定。第十一条 党委书记主持党的地方委员会全面工作,组织常委会活动,协调常委会委员的工作,对党委工作负主要责任。担任政府正职的党委副书记主持政府全面工作,组织政府党组活动。不担任政府职务的党委副书记主要协助书记抓党的建设工作,同时可以根据需要协调和负责其他方面工作。常委会其他委员根据分工负责有关工作,履行分管领域从严治党责任。

第3种观点: 副镇长是副科级,并不是副处级,但是属于科级干部。(一)正科级:包括乡、镇、办事处党委书记、乡长、镇长、办事处主任、以及镇级人大等,还有处级下属,如县公安局长等。各地市(设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下属单位所属科室正职,各县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下属单位正职,各乡镇党委,政府正职,国有正科级企业的正职,县属重点中学正职。(二)副科级:包括各乡、镇、办事处党委副书记、党委委员、副乡长、副镇长、办事处副主任、以及镇级人大副主任等,还有处级下属,如县公安副局长等。各地市(设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下属单位所属科室副职,各县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下属单位副职,各乡镇党委,政府副职,国有正科级企业的副职。 职务与级别:(一)国家主席:一级;(二)国务院总理:一级;(三)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四至二级;(四)部级正职,省级正职:八至四级;(五)部级副职,省级副职:十至六级;(六)司级正职,厅级正职,巡视员:十三至八级;(七)司级副职,厅级副职,助理巡视员:十五至十级;(八)处级正职,县级正职,调研员:十八至十二级;(九)处级副职,县级副职,助理调研员:二十至十四级;(十)科级正职,乡级正职,主任科员:二十二至十六级;(十一)科级副职,乡级副职,副主任科员:二十四至十七级;(十二)科员:二十六至十八级;(十三)办事员:二十七至十九级。 法律依据 《公务员法》 第16条、17条规定了公务员的职级层次,分别是:乡科级副职:副乡长、副镇长、副科长,科级局副局长等,外加属于非领导职务的副主任科员按政府行政级别序列:乡科级副职:包括各乡、镇、办事处党委副书记,党委委员,副乡长,副镇长,办事处副主任,以及镇级人大副主任等,还有处级下属,如县公安副局长等。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副镇长是副科级,并不是副处级,但是属于科级干部。(一)正科级:包括乡、镇、办事处党委书记、乡长、镇长、办事处主任、以及镇级人大等,还有处级下属,如县公安局长等。各地市(设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下属单位所属科室正职,各县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下属单位正职,各乡镇党委,政府正职,国有正科级企业的正职,县属重点中学正职。(二)副科级:包括各乡、镇、办事处党委副书记、党委委员、副乡长、副镇长、办事处副主任、以及镇级人大副主任等,还有处级下属,如县公安副局长等。各地市(设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下属单位所属科室副职,各县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下属单位副职,各乡镇党委,政府副职,国有正科级企业的副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五条 国家采取各种措施,促进劳动就业,发展职业教育,制定劳动标准,调节社会收入,完善社会保险,协调劳动关系,逐步提高劳动者的生活水平。

第2种观点: 一、权力不同:乡镇纪委书记和副镇长都是副科级干部,级别相当。纪委书记权柄侧重于纪检监督,副镇长权柄侧重于行政。在排序上,乡镇纪委书记比常务副乡长要靠前,纪委书记属于党委序列,兼有党委委员的身份;常务副乡长,就算也兼有党委委员身份,应该也是排纪委书记后面。二、职能不同:乡镇党委书记是镇党委负责人。镇长是镇政府负责人,镇党委副书记。三、工作职责:乡镇纪委书记工作职责:1、主持纪委全面工作,协助党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2、负责制定纪委工作计划,加强督办检查,认真组织实施;3、经常深入实际,认真调查研究,针对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工作改进意见和建议。4、充分发挥监督职能,加强对乡党委及其成员执行纪律和落实廉洁自律规定情况的监督,确保政令畅通。参与乡党委工作决策、干部任免、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重要事项决定前的酝酿协商;5、按干部管理有关规定负责组织查办所辖范围内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实行重大问题乡纪委集体研究决定、定期向县纪委报告工作;6、加强对村级纪检组织领导和工作指导,健全和完善村级纪检组织,充分发挥村级纪检组织作用;7、加强对推进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和村务公开情况的督促检查,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8、加强对乡村纪检干部教育培训工作;9、积极完成上级纪检组织和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副镇长的岗位职责: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贯彻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定,具体落实安全生产目标和措施。2、做好辖区范围内分管行业的安全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定和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3、及时解决本镇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对事故隐患及时采取治理和防范措施。4、组织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安全生产工作任务,组织和参加安全生产重大活动。法律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九十四条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活动,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一)经商办企业的;(二)拥有非上市公司(企业)的股份或者证券的;(三)买卖股票或者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四)从事有偿中介活动的;(五)在国(境)外注册公司或者投资入股的;(六)有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活动的。利用参与企业重组改制、定向增发、兼并投资、土地使用权出让等决策、审批过程中掌握的信息买卖股票,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通过购买信托产品、基金等方式非正常获利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违反有关规定在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中兼职,或者经批准兼职但获取薪酬、奖金、津贴等额外利益的,依照第一款规定处理。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首先,乡镇长、局长都是正科级,平级回城工作,不能算提拔。但是,干部任用的术语里,还有重用一词,提拔重用,这是两个词,提拔指职务提升。重用,指职务职级不变,但是交流到了重要岗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二十一条 公务员的领导职务、职级应当对应相应的级别。公务员领导职务、职级与级别的对应关系,由国家规定。 根据工作需要和领导职务与职级的对应关系,公务员担任的领导职务和职级可以互相转任、兼任;符合规定资格条件的,可以晋升领导职务或者职级。 公务员的级别根据所任领导职务、职级及其德才表现、工作实绩和资历确定。公务员在同一领导职务、职级上,可以按照国家规定晋升级别。 公务员的领导职务、职级与级别是确定公务员工资以及其他待遇的依据。

第1种观点: 一、权力不同:乡镇纪委书记和副镇长都是副科级干部,级别相当。纪委书记权柄侧重于纪检监督,副镇长权柄侧重于行政。在排序上,乡镇纪委书记比常务副乡长要靠前,纪委书记属于党委序列,兼有党委委员的身份;常务副乡长,就算也兼有党委委员身份,应该也是排纪委书记后面。二、职能不同:乡镇党委书记是镇党委负责人。镇长是镇政府负责人,镇党委副书记。三、工作职责:乡镇纪委书记工作职责:1、主持纪委全面工作,协助党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2、负责制定纪委工作计划,加强督办检查,认真组织实施;3、经常深入实际,认真调查研究,针对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工作改进意见和建议。4、充分发挥监督职能,加强对乡党委及其成员执行纪律和落实廉洁自律规定情况的监督,确保政令畅通。参与乡党委工作决策、干部任免、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重要事项决定前的酝酿协商;5、按干部管理有关规定负责组织查办所辖范围内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实行重大问题乡纪委集体研究决定、定期向县纪委报告工作;6、加强对村级纪检组织领导和工作指导,健全和完善村级纪检组织,充分发挥村级纪检组织作用;7、加强对推进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和村务公开情况的督促检查,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8、加强对乡村纪检干部教育培训工作;9、积极完成上级纪检组织和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副镇长的岗位职责: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贯彻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定,具体落实安全生产目标和措施。2、做好辖区范围内分管行业的安全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定和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3、及时解决本镇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对事故隐患及时采取治理和防范措施。4、组织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安全生产工作任务,组织和参加安全生产重大活动。法律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九十四条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活动,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一)经商办企业的;(二)拥有非上市公司(企业)的股份或者证券的;(三)买卖股票或者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四)从事有偿中介活动的;(五)在国(境)外注册公司或者投资入股的;(六)有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活动的。利用参与企业重组改制、定向增发、兼并投资、土地使用权出让等决策、审批过程中掌握的信息买卖股票,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通过购买信托产品、基金等方式非正常获利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违反有关规定在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中兼职,或者经批准兼职但获取薪酬、奖金、津贴等额外利益的,依照第一款规定处理。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副镇长是副科级,并不是副处级,但是属于科级干部。(一)正科级:包括乡、镇、办事处党委书记、乡长、镇长、办事处主任、以及镇级人大等,还有处级下属,如县公安局长等。各地市(设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下属单位所属科室正职,各县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下属单位正职,各乡镇党委,政府正职,国有正科级企业的正职,县属重点中学正职。(二)副科级:包括各乡、镇、办事处党委副书记、党委委员、副乡长、副镇长、办事处副主任、以及镇级人大副主任等,还有处级下属,如县公安副局长等。各地市(设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下属单位所属科室副职,各县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下属单位副职,各乡镇党委,政府副职,国有正科级企业的副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五条 国家采取各种措施,促进劳动就业,发展职业教育,制定劳动标准,调节社会收入,完善社会保险,协调劳动关系,逐步提高劳动者的生活水平。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首先,乡镇长、局长都是正科级,平级回城工作,不能算提拔。但是,干部任用的术语里,还有重用一词,提拔重用,这是两个词,提拔指职务提升。重用,指职务职级不变,但是交流到了重要岗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二十一条 公务员的领导职务、职级应当对应相应的级别。公务员领导职务、职级与级别的对应关系,由国家规定。 根据工作需要和领导职务与职级的对应关系,公务员担任的领导职务和职级可以互相转任、兼任;符合规定资格条件的,可以晋升领导职务或者职级。 公务员的级别根据所任领导职务、职级及其德才表现、工作实绩和资历确定。公务员在同一领导职务、职级上,可以按照国家规定晋升级别。 公务员的领导职务、职级与级别是确定公务员工资以及其他待遇的依据。

第1种观点: 一、权力不同:乡镇纪委书记和副镇长都是副科级干部,级别相当。纪委书记权柄侧重于纪检监督,副镇长权柄侧重于行政。在排序上,乡镇纪委书记比常务副乡长要靠前,纪委书记属于党委序列,兼有党委委员的身份;常务副乡长,就算也兼有党委委员身份,应该也是排纪委书记后面。二、职能不同:乡镇党委书记是镇党委负责人。镇长是镇政府负责人,镇党委副书记。三、工作职责:乡镇纪委书记工作职责:1、主持纪委全面工作,协助党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2、负责制定纪委工作计划,加强督办检查,认真组织实施;3、经常深入实际,认真调查研究,针对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工作改进意见和建议。4、充分发挥监督职能,加强对乡党委及其成员执行纪律和落实廉洁自律规定情况的监督,确保政令畅通。参与乡党委工作决策、干部任免、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重要事项决定前的酝酿协商;5、按干部管理有关规定负责组织查办所辖范围内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实行重大问题乡纪委集体研究决定、定期向县纪委报告工作;6、加强对村级纪检组织领导和工作指导,健全和完善村级纪检组织,充分发挥村级纪检组织作用;7、加强对推进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和村务公开情况的督促检查,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8、加强对乡村纪检干部教育培训工作;9、积极完成上级纪检组织和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副镇长的岗位职责: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贯彻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定,具体落实安全生产目标和措施。2、做好辖区范围内分管行业的安全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定和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3、及时解决本镇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对事故隐患及时采取治理和防范措施。4、组织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安全生产工作任务,组织和参加安全生产重大活动。法律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九十四条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活动,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一)经商办企业的;(二)拥有非上市公司(企业)的股份或者证券的;(三)买卖股票或者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四)从事有偿中介活动的;(五)在国(境)外注册公司或者投资入股的;(六)有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活动的。利用参与企业重组改制、定向增发、兼并投资、土地使用权出让等决策、审批过程中掌握的信息买卖股票,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通过购买信托产品、基金等方式非正常获利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违反有关规定在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中兼职,或者经批准兼职但获取薪酬、奖金、津贴等额外利益的,依照第一款规定处理。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副镇长是副科级,并不是副处级,但是属于科级干部。(一)正科级:包括乡、镇、办事处党委书记、乡长、镇长、办事处主任、以及镇级人大等,还有处级下属,如县公安局长等。各地市(设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下属单位所属科室正职,各县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下属单位正职,各乡镇党委,政府正职,国有正科级企业的正职,县属重点中学正职。(二)副科级:包括各乡、镇、办事处党委副书记、党委委员、副乡长、副镇长、办事处副主任、以及镇级人大副主任等,还有处级下属,如县公安副局长等。各地市(设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下属单位所属科室副职,各县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下属单位副职,各乡镇党委,政府副职,国有正科级企业的副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五条 国家采取各种措施,促进劳动就业,发展职业教育,制定劳动标准,调节社会收入,完善社会保险,协调劳动关系,逐步提高劳动者的生活水平。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首先,乡镇长、局长都是正科级,平级回城工作,不能算提拔。但是,干部任用的术语里,还有重用一词,提拔重用,这是两个词,提拔指职务提升。重用,指职务职级不变,但是交流到了重要岗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二十一条 公务员的领导职务、职级应当对应相应的级别。公务员领导职务、职级与级别的对应关系,由国家规定。 根据工作需要和领导职务与职级的对应关系,公务员担任的领导职务和职级可以互相转任、兼任;符合规定资格条件的,可以晋升领导职务或者职级。 公务员的级别根据所任领导职务、职级及其德才表现、工作实绩和资历确定。公务员在同一领导职务、职级上,可以按照国家规定晋升级别。 公务员的领导职务、职级与级别是确定公务员工资以及其他待遇的依据。

第1种观点: 一、权力不同:乡镇纪委书记和副镇长都是副科级干部,级别相当。纪委书记权柄侧重于纪检监督,副镇长权柄侧重于行政。在排序上,乡镇纪委书记比常务副乡长要靠前,纪委书记属于党委序列,兼有党委委员的身份;常务副乡长,就算也兼有党委委员身份,应该也是排纪委书记后面。二、职能不同:乡镇党委书记是镇党委负责人。镇长是镇政府负责人,镇党委副书记。三、工作职责:乡镇纪委书记工作职责:1、主持纪委全面工作,协助党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2、负责制定纪委工作计划,加强督办检查,认真组织实施;3、经常深入实际,认真调查研究,针对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工作改进意见和建议。4、充分发挥监督职能,加强对乡党委及其成员执行纪律和落实廉洁自律规定情况的监督,确保政令畅通。参与乡党委工作决策、干部任免、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重要事项决定前的酝酿协商;5、按干部管理有关规定负责组织查办所辖范围内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实行重大问题乡纪委集体研究决定、定期向县纪委报告工作;6、加强对村级纪检组织领导和工作指导,健全和完善村级纪检组织,充分发挥村级纪检组织作用;7、加强对推进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和村务公开情况的督促检查,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8、加强对乡村纪检干部教育培训工作;9、积极完成上级纪检组织和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副镇长的岗位职责: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贯彻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定,具体落实安全生产目标和措施。2、做好辖区范围内分管行业的安全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定和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3、及时解决本镇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对事故隐患及时采取治理和防范措施。4、组织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安全生产工作任务,组织和参加安全生产重大活动。法律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九十四条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活动,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一)经商办企业的;(二)拥有非上市公司(企业)的股份或者证券的;(三)买卖股票或者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四)从事有偿中介活动的;(五)在国(境)外注册公司或者投资入股的;(六)有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活动的。利用参与企业重组改制、定向增发、兼并投资、土地使用权出让等决策、审批过程中掌握的信息买卖股票,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通过购买信托产品、基金等方式非正常获利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违反有关规定在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中兼职,或者经批准兼职但获取薪酬、奖金、津贴等额外利益的,依照第一款规定处理。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副镇长是副科级,并不是副处级,但是属于科级干部。(一)正科级:包括乡、镇、办事处党委书记、乡长、镇长、办事处主任、以及镇级人大等,还有处级下属,如县公安局长等。各地市(设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下属单位所属科室正职,各县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下属单位正职,各乡镇党委,政府正职,国有正科级企业的正职,县属重点中学正职。(二)副科级:包括各乡、镇、办事处党委副书记、党委委员、副乡长、副镇长、办事处副主任、以及镇级人大副主任等,还有处级下属,如县公安副局长等。各地市(设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下属单位所属科室副职,各县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下属单位副职,各乡镇党委,政府副职,国有正科级企业的副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五条 国家采取各种措施,促进劳动就业,发展职业教育,制定劳动标准,调节社会收入,完善社会保险,协调劳动关系,逐步提高劳动者的生活水平。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首先,乡镇长、局长都是正科级,平级回城工作,不能算提拔。但是,干部任用的术语里,还有重用一词,提拔重用,这是两个词,提拔指职务提升。重用,指职务职级不变,但是交流到了重要岗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二十一条 公务员的领导职务、职级应当对应相应的级别。公务员领导职务、职级与级别的对应关系,由国家规定。 根据工作需要和领导职务与职级的对应关系,公务员担任的领导职务和职级可以互相转任、兼任;符合规定资格条件的,可以晋升领导职务或者职级。 公务员的级别根据所任领导职务、职级及其德才表现、工作实绩和资历确定。公务员在同一领导职务、职级上,可以按照国家规定晋升级别。 公务员的领导职务、职级与级别是确定公务员工资以及其他待遇的依据。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县委县政府,市里省里都能告。还有检察院纪检委信访办,关键是你要有足够的证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访条例》第九条 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布信访工作机构的通信地址、电子信箱、投诉电话、信访接待的时间和地点、查询信访事项处理进展及结果的方式等相关事项。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应当在其信访接待场所或者网站公布与信访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信访事项的处理程序,以及其他为信访人提供便利的相关事项。第十条 设区的市级、县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建立行政机关负责人信访接待日制度,由行政机关负责人协调处理信访事项。信访人可以在公布的接待日和接待地点向有关行政机关负责人当面反映信访事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负责人或者其指定的人员,可以就信访人反映突出的问题到信访人居住地与信访人面谈沟通。第十一条 国家信访工作机构充分利用现有政务信息网络资源,建立全国信访信息系统,为信访人在当地提出信访事项、查询信访事项办理情况提供便利。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充分利用现有政务信息网络资源,建立或者确定本行政区域的信访信息系统,并与上级人民政府、政府有关部门、下级人民政府的信访信息系统实现互联互通。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首先要整理书面材料,尽最大可能收集滥用职权的证据,把收集的证据以及书面材料一起向派出所的主管分局、上级公安局的督察科、纪检部门投诉;如果没有得到解决,可以向检察院的侦查监督部门(控告申诉科)反映。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九十七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县委县政府,市里省里都能告。还有检察院纪检委信访办,关键是你要有足够的证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访条例》第九条 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布信访工作机构的通信地址、电子信箱、投诉电话、信访接待的时间和地点、查询信访事项处理进展及结果的方式等相关事项。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应当在其信访接待场所或者网站公布与信访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信访事项的处理程序,以及其他为信访人提供便利的相关事项。第十条 设区的市级、县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建立行政机关负责人信访接待日制度,由行政机关负责人协调处理信访事项。信访人可以在公布的接待日和接待地点向有关行政机关负责人当面反映信访事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负责人或者其指定的人员,可以就信访人反映突出的问题到信访人居住地与信访人面谈沟通。第十一条 国家信访工作机构充分利用现有政务信息网络资源,建立全国信访信息系统,为信访人在当地提出信访事项、查询信访事项办理情况提供便利。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充分利用现有政务信息网络资源,建立或者确定本行政区域的信访信息系统,并与上级人民政府、政府有关部门、下级人民政府的信访信息系统实现互联互通。

第1种观点: 一、权力不同:乡镇纪委书记和副镇长都是副科级干部,级别相当。纪委书记权柄侧重于纪检监督,副镇长权柄侧重于行政。在排序上,乡镇纪委书记比常务副乡长要靠前,纪委书记属于党委序列,兼有党委委员的身份;常务副乡长,就算也兼有党委委员身份,应该也是排纪委书记后面。二、职能不同:乡镇党委书记是镇党委负责人。镇长是镇政府负责人,镇党委副书记。三、工作职责:乡镇纪委书记工作职责:1、主持纪委全面工作,协助党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2、负责制定纪委工作计划,加强督办检查,认真组织实施;3、经常深入实际,认真调查研究,针对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工作改进意见和建议。4、充分发挥监督职能,加强对乡党委及其成员执行纪律和落实廉洁自律规定情况的监督,确保政令畅通。参与乡党委工作决策、干部任免、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重要事项决定前的酝酿协商;5、按干部管理有关规定负责组织查办所辖范围内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实行重大问题乡纪委集体研究决定、定期向县纪委报告工作;6、加强对村级纪检组织领导和工作指导,健全和完善村级纪检组织,充分发挥村级纪检组织作用;7、加强对推进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和村务公开情况的督促检查,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8、加强对乡村纪检干部教育培训工作;9、积极完成上级纪检组织和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副镇长的岗位职责: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贯彻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定,具体落实安全生产目标和措施。2、做好辖区范围内分管行业的安全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定和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3、及时解决本镇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对事故隐患及时采取治理和防范措施。4、组织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安全生产工作任务,组织和参加安全生产重大活动。法律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九十四条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活动,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一)经商办企业的;(二)拥有非上市公司(企业)的股份或者证券的;(三)买卖股票或者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四)从事有偿中介活动的;(五)在国(境)外注册公司或者投资入股的;(六)有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活动的。利用参与企业重组改制、定向增发、兼并投资、土地使用权出让等决策、审批过程中掌握的信息买卖股票,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通过购买信托产品、基金等方式非正常获利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违反有关规定在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中兼职,或者经批准兼职但获取薪酬、奖金、津贴等额外利益的,依照第一款规定处理。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副镇长是副科级,并不是副处级,但是属于科级干部。(一)正科级:包括乡、镇、办事处党委书记、乡长、镇长、办事处主任、以及镇级人大等,还有处级下属,如县公安局长等。各地市(设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下属单位所属科室正职,各县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下属单位正职,各乡镇党委,政府正职,国有正科级企业的正职,县属重点中学正职。(二)副科级:包括各乡、镇、办事处党委副书记、党委委员、副乡长、副镇长、办事处副主任、以及镇级人大副主任等,还有处级下属,如县公安副局长等。各地市(设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下属单位所属科室副职,各县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下属单位副职,各乡镇党委,政府副职,国有正科级企业的副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五条 国家采取各种措施,促进劳动就业,发展职业教育,制定劳动标准,调节社会收入,完善社会保险,协调劳动关系,逐步提高劳动者的生活水平。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首先,乡镇长、局长都是正科级,平级回城工作,不能算提拔。但是,干部任用的术语里,还有重用一词,提拔重用,这是两个词,提拔指职务提升。重用,指职务职级不变,但是交流到了重要岗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二十一条 公务员的领导职务、职级应当对应相应的级别。公务员领导职务、职级与级别的对应关系,由国家规定。 根据工作需要和领导职务与职级的对应关系,公务员担任的领导职务和职级可以互相转任、兼任;符合规定资格条件的,可以晋升领导职务或者职级。 公务员的级别根据所任领导职务、职级及其德才表现、工作实绩和资历确定。公务员在同一领导职务、职级上,可以按照国家规定晋升级别。 公务员的领导职务、职级与级别是确定公务员工资以及其他待遇的依据。

第1种观点: 村长滥用职权,侵害村民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村民可以申请人民法院予以撤销,责任人依法承担法律责任。还可以向乡级人民政府反映,由人民政府对违法行为进行纠正。村长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涉嫌滥用职权罪,应当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一、滥用职权罪是否属于渎职罪滥用职权罪属于渎职罪。渎职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者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妨害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损害公众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活动客观公正性的信赖,致使国家与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超越职权,违法决定、处理其无权决定、处理的事项,或者违反规定处理公务,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滥用职权罪是渎职犯罪的具体情形,滥用职权罪属于渎职罪。二、滥用职权罪谁立案滥用职权罪由检察院立案。在中国能够对刑事案件立案侦查的机关主要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以及国安部门。但针对不同的刑事案件,是由不同的机关来侦查的。构成滥用职权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则是指滥用职权行为与造成的严重危害结果之间有必然因果联系的行为。否则,一般不构成滥用职权罪,而是属于一般工作上的错误问题的,应由行政主管部门处理。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故意逾越职权或者不履行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滥用职权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由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故意逾越职权,致使国家机关的某项具体工作遭到破坏,给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造成严重损害,从而危害了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滥用职权罪侵犯的对象可以是公共财产或者公民的人身及其财产。三、滥用职权案件的立案标准是什么渎职犯罪包括滥用职权罪和玩忽职守罪等多种罪名,以滥用职权罪立案标准为例: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超越职权,违法决定、处理其无权决定、处理的事项,或者违反规定处理公务,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1、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2人以上,或者重伤1人、轻伤3人以上,或者轻伤5人以上的;2、导致10人以上严重中毒的;3、造成个人财产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不满10万元,但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的;4、造成公共财产或者法人、其他组织财产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不满20万元,但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的;5、虽未达到3、4两项数额标准,但3、4两项合计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以上,或者合计直接经济损失不满20万元,但合计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的;6、造成公司、企业等单位停业、停产6个月以上,或者破产的;7、弄虚作假,不报、缓报、谎报或者授意、指使、强令他人不报、缓报、谎报情况,导致重特大事故危害结果继续、扩大,或者致使抢救、调查、处理工作延误的;8、严重损害国家声誉,或者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9、其他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2种观点: 一、怎么举报村长1、举报村长的方法具体如下:(1)信访电话举报;(2)向当地乡镇一级党委政府一级举报;(3)在特定情况下向特定部门举报;(4)可以向当地人大、组织部举报。2、法律依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三十条村民委员会实行村务公开制度。村民委员会应当及时公布下列事项,接受村民的监督:(一)本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规定的由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及其实施情况;(二)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落实方案;(三)政府拨付和接受社会捐赠的救灾救助、补贴补助等资金、物资的管理使用情况;(四)村民委员会协助人民政府开展工作的情况;(五)涉及本村村民利益,村民普遍关心的其他事项。前款规定事项中,一般事项至少每季度公布一次;集体财务往来较多的,财务收支情况应当每月公布一次;涉及村民利益的重大事项应当随时公布。村民委员会应当保证所公布事项的真实性,并接受村民的查询。二、当选村长需要什么条件当选村长需要的条件具体如下:1、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户籍在本村并且在本村居住的村民;3、户籍在本村,不在本村居住,本人表示参加选举的村民;4、户籍不在本村,在本村居住一年以上,本人申请参加选举,并且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同意参加选举的公民;5、没有被剥夺政治权利或正在接受刑事处罚。

第3种观点: 村长滥用职权构成滥用职权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一、警察滥用职权如何处罚警察滥用职权的处罚标准如下:1、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造成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2、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二、滥用职权罪大概怎么判滥用职权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故意逾越职权,不按或违反法律决定、处理其无权决定、处理的事项,或者违反规定处理公务致使侵吞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遭受重大财产损失等行为。三、犯玩忽职守罪受到什么处罚犯玩忽职守罪的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Top